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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意外伤害首次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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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8-9 11:17:15] [来源:] [作者:] [编辑:eveready] [点击:] | |||||||||
| 学生如果在学校发生了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哪里可以报销?记者昨日从市医保部门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在校学生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伤害首次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所发生的住院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 据介绍,我市去年7月1日正式启动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意外伤害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些规定并不完全适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的在校学生。为了让全市的在校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结合在校学生的特点,市劳动保障部门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从今年起,在校学生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伤害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同时,市医保部门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基金支付情况,及时调整在校学生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逐步加大对在校学生的医疗保障力度,并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经办能力建设,及时结算和支付在校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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